重庆市石柱县龙河流域藤子沟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工程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我单位在确定重庆市石柱县龙河流域藤子沟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网络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石柱县龙河流域藤子沟水电站生态流量改造工程 2. 项目情况:藤子沟水电站地处石柱县三河镇境内龙河上游河段,为龙河梯级规划中的龙头水库,坝址位于泥田村附近。藤子沟水电站的生态机组位于坝址下游约1.20km处。生态电站装机容量为1250KW,年利用小时数约为6421h,年发电量约为802.7万KW·h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藤子沟水电分公司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工,733726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报告书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工,023-68725205 3.电子邮箱:5063941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WibSbAVg_E9keyJSV1MdQ 提取码:wbz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工作意见表至环评单位。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藤子沟水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