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微暗,华灯初上,当大多数人结束一天的疲惫,踏着晚霞散步时,石柱法院执行干警却整装集结,随着一声“出发”号令,以风驰电掣之势,奔赴各个执行战场,强力启动夜间执行模式。
案件一:喻某群申请执行刘某群健康权纠纷案
2021年3月18日,经法院依法审结,判决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喻某6564.83元,判决生效后,喻某于2021年4月29日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2022年,被执行人履行2000.00元。近日,申请人喻某夜间电话举报,称被执行人刘某在某店当服务员。执行干警立即出警拘传被执行人刘某,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刘某当场兑现剩余债务,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二:胡某申请执行马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该纠纷经诉前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马某于2023年1月1日前,归还胡某借款50000.00元。案件生效后,马某未履行义务,胡某申请执行。申请人胡某在“赶集”时,发现被执行人马某,遂向临溪镇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及时电话告知法院值班干警。在派出所大力协助下,执行干警连夜出警,成功拘传被执行人马某。因马某态度恶劣,不愿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拘留后第二天,被执行人马某的朋友,自愿代为履行30000.00元,剩余债务被执行人马某承诺按月履行,申请人表示同意上述还款方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案件三:杨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5月25日晚,申请人杨某向执行干警提供被执行人陈某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警,前往黄水镇,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陈某,经过2个多小时耐心调解,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兑现5000.00元,剩余债务双方达成和解。
不分昼夜,闻令而行,是执行工作的常态;穷尽措施,司法为民,是执行干警的初心。一次次夜间执行是无数次行动的缩影,石柱法院将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牢牢守住公平正义最后防线,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2023年5月,石柱法院执行局夜间出警16次、41人次,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被执行人2人,办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8.5万元。
来源:[color=var(--weui-LINK)][url=]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url] |